独立法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规范

第二十六条

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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