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三章 旅行社的分支机构第二十条分社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要求。 分社的名称中应当包含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者“分公司”字样。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