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第十四条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账户存期届满1个月前,旅行社应当办理续存手续或者提交银行担保。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