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审理与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应当决定维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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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