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二十条

第四章 审理与决定

第二十条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为依据。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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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