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二十条第四章 审理与决定第二十条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为依据。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