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动用

第八条

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时,可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动用的资金应当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