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置和补充

第六条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应当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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