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四章 预算科目和账务处理第十二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当在同级国库单一账户存储。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