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四章 预算科目和账务处理

第十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科目。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应当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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