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污染事故处理管辖

第八条

上级主管机构管辖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机构处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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