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渔业水域是指鱼虾贝类的产卵尝索饵尝越冬尝洄游通道和鱼虾贝藻类及其他水生动植物的增养殖场。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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