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主管机构调解污染事故赔偿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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