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如属当事人一方申请调解的,主管机构有责任通知另一方接受调解,如另一方拒绝接受调解,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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