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四章 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因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发生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构申请调解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