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污染事故处理管辖第十条指定处理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办理书面手续。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须在指定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