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

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共同的目标,即促进竞争和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但不得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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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