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立 项第八条中国证监会各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规章的,应当向法制机构报送制定规章的立项申请。 法制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