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八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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