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管辖第七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