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