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四章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第十条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鼓励各地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制定机关
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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