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检验结果存在重大失误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