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报送备案时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备案或者撤销备案,并给予警告。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