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