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审查和决定第二十二条依法取得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不得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