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章 审查和决定第十二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实施技术审查,如实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审查结果。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