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和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具备的监管条件确定。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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