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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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