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资产评估机构 / 第一节 机构自主管理第十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遵守独立性原则和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资产评估业务回避要求,不得受理与其合伙人或者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业务。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