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资产评估机构 / 第一节 机构自主管理
第十三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并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不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不得承接资产评估业务。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资产评估机构 / 第一节 机构自主管理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并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不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不得承接资产评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