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八十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第六章 行政处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第八十八条与听证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允许。为查明案情,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通知其参加听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