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一节 管 辖第八条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部门指定管辖。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