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调查取证 / 第二节 证据收集

第三十三条

执法人员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材料,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收集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得将证据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用途。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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