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行政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制作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于行政检查过程中涉及到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和保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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