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一百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七章 执 行 / 第三节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一百二十一条执法部门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