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一节 管 辖第十一条跨行政区域的案件,相关执法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相关行政区域执法部门共同的上一级部门应当做好协调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