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林木引种检疫审批随机性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被许可人具备林木引种检疫审批有关许可条件的情况;

(二)被许可人按照有关要求、方式引进国外林木种子、苗木,并接受监管的情况;

(三)被许可人按照行政许可范围和用途开展林木引种的情况;

(四)国外林木种子、苗木的引进回执、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单据等材料的提交情况,以及引进草种核销的情况;

(五)获批准但没有引进的或者实际林木引种数量与许可数量不符的情况;

(六)被许可人申请取得的许可单据退回、延期、变更情况;

(七)引进国外林木种子、苗木的隔离种植的情况,以及是否按照《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规定》进行隔离种植的情况;

(八)引进国外林木种子、苗木种植过程中有害生物发生和防治的情况;

(九)引进的林木种子苗木隔离试种期满出圃时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情况,以及分散种植情况;

(十)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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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