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抽查活动结束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告知抽查对象。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