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九条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法人;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 (三)拥有与申请资质相适应的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四)具备固定的质量检测场所,且环境条件满足质量检测要求; (五)具有有效运行的质量保证体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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