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出租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5000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