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 (二)将检测业务转包、违规分包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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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