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十六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许可机关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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