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