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三包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