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按照本规定第二章规定履行经营者义务,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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