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条第三章 三包责任第三十条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改变。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