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条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三十条

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改变。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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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