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