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

中央企业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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