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信息化建设第三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当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