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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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